出处:按学科分类—经济 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商业大辞典》第962页(243字)
市、县公司所属的基层批发企业。
一般是最后一道批发环节。其任务是:按照经济合理原则,从二级站进货并收购当地产品,经营市场批发业务,对本地零售单位和农村基层供销社供应商品,有的还兼营零售业务。对市、县之间毗邻地区的零售单位,也就近予以供应。它的机构设置和经营范围,应根据便利零售单位进货和按照经济区域组织商品流通的要求,在市、县范围内统一规划,合理布局。
1984年商业体制改革后,大多与城市的批发公司合并,或参加当地贸易中心,开展批发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