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人感应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8页(440字)

中国古代哲学关于天人关系的一种神秘观点。

认为天能干预人事,人的行为也能感动上天。殷周时就有天人之际的观点,到西汉的董仲舒,把这种观点系统化、理论化,在孔子“天人合一”思想的基础上,提出了“天人感应”的学说。认为天是有意志、有人格的神,按照自己的模式创造了人类;人类的形体、精神、道德等乃是天的复制品。

这表现在:天有四时,人有四肢;天有五行,人有五脏等。自然界发生的灾害,是天对人的谴责;而吉祥、瑞兆则是天对人的褒奖。天和人一样,“有喜怒之气、哀乐之心”,因此“国家之失乃始萌芽,而天出灾害以谴告之。

谴告之而不知变,乃现怪异以惊骇之。惊骇之而尚不知畏恐,其殃咎乃至!”(《必仁且智》)天子不道,违背天意,上天就降灾异予以警告惩罚;如果天子见灾异而悔改易行,又会感动上天而化险为夷,叫做“五行变至,当救之以德,施之天下,则咎除”(《五行变救》)。

董仲舒的这种神秘理论,虽然当时能在一定程度上限制天子的妄为,但也欺骗和麻痹了人民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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