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集权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82页(402字)

“地方分权”的对称。

国家权力集中于中央政府的制度。在这种制度下,地方各级政府统一服从于中央政府的领导、监督和管辖。

地方各级政府的领导人,不论是由中央政府任命或由地方选举产生,都必须严格执行中央政府的法律、法令、政策和命令、指示。

中国秦始皇开始建立统一的中央集权制的封建制国家后,除历史上的几度较短时间的分裂状态外,两千年来一直沿用这一制度。

欧洲从16世纪开始,大多数国家建立起封建君主专制的中央集权制国家。中央集权制国家的建立,促进了广大领土的统一,有利于国内市场的扩大和经济的发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后,实行民主集中制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各级地方政府受中央人民政府(国务院)的统一领导。在经济体制和政治体制改革中,正确处理中央和地方的权力关系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既要坚持必要的集中、统一;又要使地方有充分的自主权,以保证建立充满生机的社会主义制度。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