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力服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131页(392字)

“以理服人”的对称。

指用强制力量或强迫手段使人服从。是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工作的错误方法。

出自《孟子·公孙丑上》:“以力服人者,非心服也,力不赡(充足)也。”毛泽东指出:“要人家服,只能说服,不能压服。压服的结果总是压而不服。以力服人是不行的。”(《毛泽东选集》第5卷第415页)思想政治工作的对象不是敌人,而是人民。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是在长期的社会生活和实践中形成的,即便是错误的,也是对社会现实某一方面、某一侧面的反映。

以强制压服的办法解决这些问题,没有经过长期的、耐心的、细致的说服工作,没有讲清道理,不能解决人们的思想认识问题。相反,会激化矛盾,增加抵触、对立情绪;即使人们一时屈从于强大的压力,并不是心服,这种对立抵触达到一定程度,往往在一定条件下爆发成激烈冲突,甚至酿成闹事。

因此,以力服人是思想政治工作和领导工作的大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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