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18页(410字)

对别人的遭遇或行为在情感上发生共鸣。

是对他人一种仁爱的态度。同情是人的一种心理特性,表现为对别人的幸福感到快慰,对他人的痛苦感到不快和怜悯。

同情作为心理现象,是主观的,但却有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内容,是对他人某种遭遇或处境的反映。但历史上,对同情的具体理解却是不一样的。

宗教道德的出发点是,一切人都是“有罪的”,是注定要受难的,因此同情就是对“近亲”的怜悯,对软弱者的宽容,对上帝的恩慈和对最终拯救众生到“天国”的期望。自由主义的人道主义者把自己对被压迫群众的同情看作怜悯,把拯救“穷人和受压迫者”看作是统治阶级的恩赐。

克思主义要求给予人们真正的帮助,这种帮助应符合劳动人民群众的利益,劳动者应当自己解放自己,不要寄希望于有产者的“仁慈”。对劳动者的同情,应表现为在反对压迫和社会上的不公正的斗争中坚决地站在他们一边。

这种同情不是仁慈和宽容,而是对人的权利的承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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