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297页(411字)

光荣的名誉。

人们由于履行社会义务或作出优异贡献而得到公认所给予的褒奖。个人的光荣感、自豪感、上进心是获得荣誉的精神力量。

荣誉和其他道德范畴一样,也不是抽象的、永恒的,而是具体的、历史的,在不同的时代,不同的社会阶级、阶层,不同的职业中,往往有着不同的内容和表现形式。

以私有制为基础的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荣誉以财富和特权为基础。社会主义制度下无产阶级的荣誉以公有制为基础,同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相联系,无产阶级衡量荣誉的标准,不是财产、权势和门第,而是对阶级、对人民、对党和集体事业的贡献。在共产主义道德的集体主义原则基础上,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是一致的。

个人荣誉不仅仅是个人的所有物,它包含着群众和集体的力量,是集体荣誉在个人身上的体现。社会主义和共产主义事业,任何时候都离不开个人的贡献,特别是先进分子的卓越贡献。共产主义道德的荣誉观是个人荣誉和集体荣誉的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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