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责任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13页(537字)

亦称岗位负责制。

我国社会主义企业中,明确规定各种岗位所负职责的工作制度。它是社会化大生产的分工和协作的必然要求。

它规定着企业每个职工在自己岗位上应该承担的任务和责任以及相应的经济利益。

这项制度对于提高广大职工的责任心和充分发挥他们的主动性、积极性、创造性,保证各方面人员按照自己的职责有秩序地协调地完成共同的目标,防止无人负责、职责不清、相互扯皮的现象有重大作用。

岗位责任制层次可以分为领导干部的岗位责任制,部门、小组的岗位责任制;个人的岗位责任制。其中,领导干部的岗位责任制是关键。厂长负责制就是一种岗位责任制,厂长是全企业指挥和决策的中心。部门、小组岗位责任制是给一个集体规定的责权,明确划分的各部门或小组的职责。

个人岗位责任制是集体、小组岗位责任制的基础,通过个人岗位责任制,将集体、小组的岗位责任分解到每一个岗位的人,做到人人有专责,事事有人管,办事有标准,工作有检查。

这样,整个企业才能精确和谐地工作。我国企业中的岗位责任制体现了新型的社会主义生产关系,在贯彻过程中,必须进行深入细致的思想教育,相信和依靠群众,使它建立在高度政治责任感和社会主义协作的基础上。岗位责任制的条文应简明扼要,准确易懂,便于记忆和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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