直觉思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378页(266字)

凭借已有经验、知识在瞬间获得认识结论的思维活动。

直觉思维是思维主体在认识客体对象时引起的联想和猜测。它对客体对象的认识,未遵循思维的一般过程,而是跳过思维过程的某些环节,获得思维的结论。直觉思维的主要特点:(1)在观察或思维时,对客观事物的认识具有直观性、直觉性;(2)无需长时间的思考,在瞬间便可获得对未知事物的认识结论或答案,但需做进一步验证;(3)无论是对简单的事物还是对复杂的事物的认识,直觉思维都可能发生。认识复杂事物的直觉思维类似灵感思维,但直觉思维并不等同于灵感思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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