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学
书籍: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20页(564字)
亦称“法律”学。
是研究法律及其发展规律的科学。是社会科学的一个重要部门,与政治字关系密切。其分支甚多,有法学基础理论;法律思想史;法律制度史;比较法学;各个部门法学,如宪法学、刑法学、民法学、行政法学、经济法学、家庭婚姻法学、诉讼法学等;国际公法;国际私法;以及正在形成的许多边缘学科,如国际刑法、国际民法、国际经济法等。法学在古代就已产生,公元前536年中国郑国子产制定的《刑书》是世界上已知较早的成文法典,古罗马《十二铜表法》在公元前450-前449年颁布,较中国晚86年。但法学作为一门独立学科,其形成却在欧洲。对后来发展影响最大的是罗马法系和英吉利法系。至19世纪初的《法国民法典》即《拿破仑法典》及其司法制度确定以后,法学体系臻于完备。中国在满清王朝覆灭以后,法学才逐渐成为独立的学科。
然而,只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诞生,才第一次科学地揭示了法是统治阶级意志的表现,是保护经济基础的上层建筑,从而科学地阐述了法的起源、本质、作用及其发展的一般规律,使法学成为真正的科学。
社会主义的法和马克思主义法学的发展,对于促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起到了巨大作用。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建设,进行法律知识教育,使人们懂法和自觉地守法,应成为法律工作者和思想政治工作一项长期的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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