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421页(512字)

战国时地主阶级的激进学派。

代表人物主要是商鞅、韩非法家的思想渊源于春秋时期的管仲和子产,作为一个独立的学派,形成于战国时期。

法家的主要思想是;“不别亲疏,不殊贵贱,一断于法。”主张法治,实行耕战,富国强兵。

法家内部又分为不同的派别和主张;商鞅重法;申不害重术;慎到重势;韩非集法家之大成,创立了以法为主,法、术、势紧密结合的完备的法治理论体系,丰富发展了法家理论。法家、尤其是韩非的学说,具有丰富的朴素唯物主义、辩证法思想和进化历史观。

“当时而立法,因时事而制礼”(《商君书·更法》)。“世异则事异,“事异则备变”(《韩非子·五蠹》),主张随着时代和情况的变化而改变统治办法。法家认为“好利恶害”是人类不可改变的自然本性,利害关系、物质利益是一切社会关系和政治措施的基础,“凡治天下,必因人情。人情者,有好恶,故赏罚可用。”(《韩非子·八经》)法家思想与儒家学说是“不可两立”的,汉武帝“罢黜百家,独尊儒术”以后,封建统治阶级弃法家而奉儒家学说为统治思想,法家着作便成为历代文化遗产和改革先行者的思想材料,并为各派势力所利用。《商君书》、《韩非子》等为法家的主要代表着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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