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566页(567字)

1978年12月18-22日在北京召开的中国共产党第十一届中央委员会第三次全体会议。

出席会议的有中央委员169人,候补中央委员112人。这次会议是建国以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

全会结束了1976年10月以来党的工作徘徊的局面,开始全面地认真纠正“文化大革命”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

全会坚决批判了“两个凡是”的错误方针,充分肯定了必须完整地,准确地掌握毛泽东思想的科学体系;高度评价了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确定了解放思想,开动脑筋、实事求是,团结一致向前看的指导方针;果断地停止使用“以阶级斗争为纲”这个不适用于社会主义社会的口号,作出了把工作重点转移到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上来的战略决策;提出了注意解决国民经济重大比例严重失调的要求,制定了关于加快农业发展的决定;强调了健全社会主义民主和加强社会主义法制的任务;审查和解决了党的历史上一批重大冤假错案和一些重要领导人的功过是非问题。

全会还增补了中央领导机构的成员。上述重大的决策标志着党重新确立了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

从此,党掌握了拨乱反正的主动权,有步骤地解决了建国以来的许多重大的历史遗留问题和实际生活中出现的新问题,进行了繁重的建设和改革工作,使国家在经济上和政治上都出现了很好的形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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