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56页(617字)

(1)与“真理”相对。

指主观认识与客观事物及其规律不相符合。在复杂的认识过程中,人们在认识能力、水平上受着主观和客观的多种限制,受历史条件、实践水平的限制,受客观过程的发展及其表现程度的限制,受唯心论和形而上学世界观的限制,在阶级社会还要受阶级地位的限制。这就很容易把产生错误的可能变成现实。人们的认识部分地或全部地不合于实际,部分错了或全部错了的事,都是有的。因此,错误总是难免的,要允许人(个人、集体、政党)犯错误,允许人纠正错误,同时要尽力避免那些由于决策不当而造成的失误和不应当发生的错误,提高防止和克服错误的自觉性,善于改正错误。错误与真理既对立又统一,二者相比较而存在,相斗争而发展,在一定条件下相互转化,真理变成错误,错误变成真理。

(2)违反自然的技术规范或社会规范(道德、纪律、法律等),政治原则的言行,由此形成的过失、失误。个人、集体、政党难免有这样那样的错误,引导人们正确对待错误和犯错误者是思想政治工作中的一项重要内容。

如实地分析错误的性质、严重程度和产生的原因,采取不同的解决方法。对犯错误的同志,应该持“惩前毖后,治病救人”的态度。

错误会给个人和革命事业带来损失,是坏事,但处理得当,从错误中吸取经验教训,就能避免再犯或少犯错误,把工作做得更好。克思主义创始人曾经说过:要在理论上有清楚的认识,最好的办法就是从自己的错误中学习,从自己的痛苦经验中取得教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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