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民主主义革命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64页(647字)

“旧民主主义革命”的对称。

亦称“人民民主革命”。是在帝国主义和无产阶级革命时代,在殖民地半殖民地国家内,由无产阶级领导的、人民大众反对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的新式的资产阶级民主革命。资产阶级民主革命,在不同的历史条件下,有资产阶级领导的和无产阶级领导的两种。资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是资产阶级民主革命,亦称为“旧民主主义革命”、无产阶级领导的民主革命,虽然按其社会性质,依然是资产阶级民主主义的,其客观要求是为资本主义发展扫清道路;但它已经不是旧的、为资产阶级领导的、以建立资本主义的社会和资产阶级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而是新的、为无产阶级领导的、以在第一阶段建立新民主主义的社会和建立各个革命阶级联合专政的国家为目的的革命。

因此,称为“新民主主义革命”。旧中国属于半殖民地半封建性质的社会。

革命的主要对象是帝国主义、封建主义和官僚资本主义。革命动力是无产阶级、农民阶级和农民以外的小资产阶级。民族资产阶级在一定时期和一定程度上也能参加反帝反封建反官僚资本主义的革命。中国共产党领导的整个中国革命运动,是包括民主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革命两个阶段在内的全部革命运动。

这是两个性质不同的革命过程,完成了前一个革命过程,才有可能完成后一个革命过程。中国的新民主主义革命始于1919年五四运动,经历了国共合作的北伐战争、土地革命、抗日战争、解放战争四个阶段。

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成立,标志着新民主主义革命的胜利结束和社会主义革命的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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