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识疗法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67页(498字)

纠正人的错误思想、抑制过分情绪感应的一种心理治疗方法。

其理论由美国心理学家T·贝克奠定。1982年美国心理学家D·伯恩斯在总结贝克理论的基础上,撰写了《美好的心境》一书,其中列举了人有10种错误思想:(1)看事物绝对化,或肯定一切,或否定一切;(2)不必要的类推,有过一次失败或不顺心的事,就认为“祸不单行”;(3)“戴上有色眼镜”看人和事,并且举一反三;(4)不自觉的自卑感,常有一个忧郁的假设支配着自己;(5)过早地下结论,遇事一知半解就下结论;(6)夸大和缩小,在扩大自己缺点的同时,又缩小了对自己的估量;(7)情绪推理,把自己的情绪当作做错事情的依据;(8)无所适从,不知道依从谁和哪个办法才好,做一件事情时的内疚心情超过做这件事的动机:(9)不能正确地评价自我,包括他所干的事情;(10)个人化倾向,包括正、反两个方面的事情。

伯恩斯认为,人的抑郁情绪起因于错误思想,有消极思想就容易曲解现实。但是,人的情绪并不决定思想,而是相反,人的思想支配着情绪。

因此,意识疗法的主要目的在于确立“自尊”,表明你对自己有信心,从而能够正确地对待自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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