辩证逻辑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现代思想政治工作辞典》第693页(791字)
关于辩证思维的形式、规律和方法的科学。
辩证逻辑与形式逻辑都研究思维,都是科学思维不可缺少的手段;但它们却以不同的方式进行研究。形式逻辑主要从形式结构上研究思维的形式和规律。
辩证逻辑并不纯粹地研究形式结构,而是从形式与内容的有机结合上,并结合人类的认识过程考察思维形式的相互联系、运动发展的规律性,因而辩证逻辑实际上正是思维发展到了自觉的辩证思维阶段的一种理论概括,是一门带有哲理性的逻辑科学。19世纪初黑格尔在《逻辑学》一书中建立了比较完整的辩证逻辑体系,但同他的哲学一样是唯心主义的。19世纪40年代,马克思主义哲学产生后,才有了科学的辩证逻辑。辩证逻辑通过概念、判断、推理等形式,把现象作为一个整体,从其内在矛盾的运动、变化及其各方面的相互联系中来考察。
它所研究的概念的矛盾和转化是现实的矛盾运动在思维运动中的反映。各种不同的判断和推理形式不是平行的,而是同人类认识的历史发展相联系,互相推移地从低级形式发展到高级形式。所以,辩证逻辑就是唯物辩证法在思维领域的具体运用,它通过自身的范畴表现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规律,因此,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也是辩证逻辑最根本的规律。辩证逻辑与辩证法、认识论有着不可分割的联系,它们分别从不同角度反映事物的运动和发展,三者虽然表现形式不同,但本质上是一致的,因此,从这个意义说,在马克思主义哲学中辩证法、认识论、逻辑三者是“同一个东西”。辩证逻辑是近代科学发展的重要理论思维工具,它给人以获得具体真理的辩证思维的原则与方法,它要求人们客观地、全面地看问题,从事物的发展变化中对具体事物作具体分析;它要求分析与综合相结合,归纳与演绎相结合,从抽象上升到具体,以及历史与逻辑的统一等等,对我们学会辩证地思维,有效、正确地认识事物、把握事物从而指导实践,做好工作,都有重要的指导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