坚持和改善党的领导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82页(547字)

中国共产党加强自身建设,实现正确领导,充分发挥核心领导作用的重大措施。

中国共产党是中国社会主义事业的领导核心。我国宪法和党章对党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领导地位及党在社会主义事业中的领导作用,都有明确的规定。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地位是长期革命斗争中形成的。没有共产党的领导,就不可能取得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的胜利,也不可能有社会主义国家的存在和发展。

但是,社会主义事业向前发展,要求党根据新情况、新问题,及时调整和完善自己的路线、方针、政策,不断总结经验教训,纠正工作中的缺点和错误,改革党的领导体制、领导制度和领导方法,加强自身建设,增强党组织的生机和活力。坚持党的领导和改善党的领导,二者相辅相成,前者是后者的目的和方向,后者是前者的手段和途径。改善党的领导的基本要求包括:正确认识党的领导;处理好党与非党及国家政权机关的关系,严格实行党政分开,发挥行政机关和群众团体的作用;搞好干部的选拔培养,建设一支革命化、年轻化、知识化、专业化的干部队伍;坚持在宪法和法律的范围内活动,实行党领导的以法治国的原则;加强党的自身建设,端正党风、联系群众,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认真贯彻党章和《关于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所作出的其他有关规定,等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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