需要报处理结果的信访案件的上报材料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111页(307字)

应当报送下列材料:(1)控告案件要有:①调查报告和组织处理结论。

②控告人和被控告人对调查或处理结果的意见。如果控告人或被控告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对这些不同意见的说明。③如果被控告人确有错误,组织上已经令其检讨或给予处分的,应附有本人检讨或处分决定。④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2)申诉案件要有:①复查和复议结论。②申诉人对复查、复议结论的意见。

如果申诉人提出不同意见时,应附有原处分决定和对这些不同意见的说明。③呈报机关的审查意见。

呈报机关在转报下级纪委调查处理的信访案件时,要认真进行审核,如发现承办单位对案件的处理不当或材料不全时,应责成其重新审理或补报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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