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国人员批件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05页(215字)

享有出国人员审批权限的单位或部门,对出国人员主管部门审查报告批复同意的公文。

是办理出国手续的依据。审批单位或部门,在下达出国人员批件时,要按任务批件的要求,对出国人员的身份和出国团组的人员构成情况进行审核,并对《出国人员审查表》严格审阅。

必要时可以调阅被审查人员的档案,或要求有关主管部门介绍情况。对到港澳地区执行任务的人员,应使用《赴港澳人员批件》。

出国人员批件,有效期为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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