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1953年)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24页(467字)

中共中央1953年11月作出的决定。

全国解放后,干部队伍迅速扩大,干部成分比过去任何时期都要复杂。由于中国共产党已经掌握了全国政权,客观上完全具备了弄清干部政治历史情况的条件。

为了保证社会主义革命和经济建设的顺利进行,中共中央于1953年11月作出《关于审查干部的决定》。决定在两三年内对全国干部进行一次细致的审查。指出,审查干部的目的是为了全面地了解干部,主要应从政治上去进行审查,弄清每个干部的政治面目,清除混入党政机关内的一切反革命分子、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堕落分子,以保持干部队伍的纯洁;同时又要多方面地了解和熟悉干部的思想品质、工作才能,以便有计划地培养干部,正确地使用干部。《决定》规定,审干必须密切结合当前各项工作,有步骤有计划地进行,不采取运动方式突击进行;审查的方法,采取党委领导,调查研究,专门力量同走群众路线相结合的方法,凭证据作结论,切忌采取逼、供、信的错误方法。按照中共中央《决定》的精神,这次全国范围的审干,始终搞得比较稳妥扎实,有力地促进了经济建设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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