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大革命”中的整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60页(1193字)

中国共产党在“文化大革命”的特殊历史条件下进行的一次使党的肌体遭到严重摧残的所谓“整党”。

1966年“文化大革命”开始后,中共党的各级组织普遍受到冲击并陷于瘫痪状态,党的各级领导干部普遍受到批判和斗争,广大党员被迫停止了组织生活。1968年中央两报一刊元旦社论提出:“整顿党的组织,加强党的建设”,并发表了毛泽东提出的“五十字”建党纲领。

同年第4期《红旗》杂志社论,又发表了毛泽东关于“吐故纳新”的指示。社论解释,“清除废料”,就是要把所谓的“叛徒、特务、一切反革命分子、顽固不化的走资派、阶级异己分子、蜕化变质分子”坚决清除出党;“吸收新鲜血液”,就是要“吸收一批优秀的造反派”入党,并把他们提拔到各级党组织的领导岗位上。

1968年10月召开的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扩大)决定,必须执行毛泽东同志以上两段指示,“认真做好整党建党工作”。这样,实际上就明确规定了毛泽东在“文化大革命”中“左”的错误理论观点是这次整党的指导思想。

这次整党,是在左倾错误占主导地位、对党内状况作了完全错误的估计、党内生活极不正常的情况下进行的。整党的方针、方法都错了,斗争矛头始终指向党的骨干和中坚,在方法上肆意践踏党规党法,对同志随意陷害,大搞逼供信,上下株连。

当时的所谓“开门整党”,完全抛开党的领导,有的地方甚至让群众组织代替党组织来领导整党,党的组织受到严重摧残,造成了极其严重的后果。这次整党把党的思想搞乱了,所谓“革命大批判”,把许多克思列宁主义的原理当作修正主义来批判。批判的主要矛头针对所谓“刘少奇的修正主义建党路线”,特别是所谓黑《修养》、黑“六论”。生产资料所有制的社会主义改造基本完成以后,阶级斗争不再是主要矛盾的观点,被当作“阶级斗争熄灭论”批判,把组织纪律当作“奴隶主义”批判,还批什么“唯生产力论”等等。

这样的“大批判”,造成了思想上的极大混乱,破坏了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在这次整党中,大批的党员和干部遭到打击迫害,制造了大量的冤假错案,有许多优秀党员和老干部被扣上“叛徒”、“特务”、“死不改悔的走资派”等各种罪名被开除出党。特别是由于林彪、江青等人的诬陷,中共八届十二中全会在党内生活处于极不正常的状况下,批准了《关于叛徒、内奸、工贼刘少奇的审查报告》,并通过决议,宣布“把刘少奇永远开除出党,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并继续清算刘少奇及其同伙叛党叛国的罪行”,酿成了全国最大的冤案。并且株连了党内外上下许多人,把一批党、政、军领导骨干诬陷为“刘少奇的代理人”,统统打倒,使党的元气大伤。

在这次整党中,不少跟随林彪、江青一伙造反起家的人,帮派思想严重的人和打砸抢分子,被当作“新鲜血液”吸收入党,并且窃取了某些领导职位,造成了党组织的严重不纯。总之,“文化大革命”中的整党,是一次完全错误的整党,在党的建设上没有任何的积极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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