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压反革命运动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61页(494字)

简称“镇反运动”。

中国人民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清查和镇压反革命分子的运动。全国解放后,大陆上残留的国民党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以及土匪、恶霸、反动会道门头子达200万。他们不甘心于失败,反革命活动十分猖獗。据统计,从1950年春天到秋天的半年多时间里,就有4万多名干部和群众积极分子遭到反革命分子杀害。1950年10月10日,中共中央发出《关于纠正镇压反革命活动的右倾偏向的指示》,要求坚决纠正镇压反革命中宽大无边的偏向。从12月开始,全国开展了大张旗鼓的镇压反革命运动。

1951年2月21日,中央人民政府公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惩治反革命条例》,规定了处理反革命案件的原则和方法,使镇压反革命运动有了法律武器和量刑标准。这次运动实行镇压与宽大相结合的政策,集中打击土匪、恶霸、特务、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和反动会道门头子等五个方面的反革命分子,严办了一批犯有重大罪行和民愤极大的首恶分子。

到1952年底,镇反工作基本结束,基本上消灭了大陆上残留的反革命势力,粉碎了国内外阶级敌人的破坏活动和复辟阴谋,安定了新中国的社会秩序,巩固了人民民主专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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