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革命分子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273页(238字)

在我国,指以推翻无产阶级政权,破坏社会主义革命和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为目的的各种反革命罪犯。

如叛国投敌、从事特务间谍活动、散发反革命传单、进行阶级报复、制造反革命谣言、恶毒攻击中国共产党、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和人民民主专政、组织反革命集团、制造事故进行破坏等。解放前的历史反革命分子,主要指的是:特务间谍、反动党团骨干分子、反动会道门头子、恶霸、土匪、托匪分子、汉奸等依法构成反革命罪的分子。一切反革命分子都是人民民主专政的对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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