干部退职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70页(247字)

是退职干部的身份证,并是领取退职生活费的证件之一。

退职证一般应由批准退职的机关或单位负责填写。填写退职证时字迹要清楚,内容要按照退职证中栏目要求准确无误。退职证上应有半人免冠近照,并由批准其退职的机关或单位加盖公章,填明发证日期。

没有加盖公章的退职证无效。

退职证填好后,不能涂改。如果内容有变更,必须改动的,应由发证单位涂改并加盖公章,否则,改动的内容无效。

退职证应妥善保管,如果遗失,应立即向负责发给退职生活费的单位报告,声明作废并申请补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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