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队成建制转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86页(301字)

根据国民经济某些方面的特殊需要或根据部队建设的特殊要求而采取的一种转业形式。

其特点是:一般只改变原来的隶属关系,仍保留其内部的组织结构。这种形式转业,人员集中,领导统一,在短期内可以形成生产上的突击力量。建国以来,根据中央和国务院指示,曾多次采取这种转业形式。如1952年4月,根据毛泽东、周恩来同志签发的命令,中国人民解放军调拨41个整师,11个整团集体转业到全国的铁路、石油、建筑、水利、林业、农垦等系统参加社会主义经济建设。1982年,中央决定,铁道兵和基建工程兵按原担负任务的性质,成建制对口集体转业到国家有关部委和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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