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续工龄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397页(234字)

是指一个工作人员连续在一个单位工作(劳动)并以工资收入为生活的全部或主要来源的时间。

连续工龄是从本企业工龄延伸而来的。本企业工龄是指职工在本企业连续工作的时间。后来,凡是由组织调动的,无论是从甲企业调至乙企业的或是由企业调到机关、事业单位的,或是由机关、事业单位调到企业的,都能连续计算为连续工龄。

连续工龄的提法运用广泛,现在都用连续工龄,不用“本企业工龄”。连续工龄可以算作一般工龄,但是,一般工龄不能算作连续工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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