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事记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山东人民出版社《组织人事工作辞典》第522页(205字)

记载本机关、单位日常重要公务活动的记录性文书。

通过大事记,可以总览这个机关的重要活动,了解其全面工作情况。它既可供现实工作使用,又可备日后查考和研究。写大事记,一般是按年月日记每件大事的扼要情况,包括事件所涉及的人和单位、事由及结果等。所谓大事,是相对本机关、单位的具体范围来说的,凡是在本机关、单位发生的大事都属记载之例。

撰写大事记应该做到真实、准确、简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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