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2页(224字)
指具有生育年龄(男18-60岁;女15-49岁)的人口中结婚人数占生育年龄总人数的比重。
用千分数表示。计算公式为:
育龄期男女的结婚人数多少,对本年度内或下一年度内婴儿的出生率有直接的影响。
计算一般结婚率,可以与一般生育率进行比较,分析结婚与出生的关系。
此外,还可以消除非育龄男女人数构成的影响,为在动态上和静态上比较不同人口总体的结婚率提供资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