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处:按学科分类—社会科学总论 上海人民出版社《统计辞典》第475页(292字)
指电力工业企业在一定时期内变电、输电和送电过程中所损失的电量占全部供电量的比重。
用百分数表示。反映电网运行效率的一项综合技术经济指标。计算公式为:
式中:
供电量=发电量-发电厂或供热发电厂的厂用电量+从其他电网输入电量-向其他电网输出电量
线路损失电量=供电量-售电量
居民货币收支平衡表
(单位:万元)
线路损失电量应包括从发电厂主变压器一次测至(不包括厂用电)用户电表上所有电能损失,它可分为固定损失、变动损失和其他损失三部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