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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装警察部队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107页(574字)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组建于1982年6月19日,属于国务院编制序列,由国务院、中央军委实施双重领导,实行统一领导管理与分级指挥相结合的体制。

武警部队的经费在国家财政支出中单列。

武警部队主要由内卫部队和警种部队组成;公安边防、消防、警卫部队列入武警序列。

武警警种部队由黄金、森林、水电、交通部队组成。

武警部队总员额现为66万人。

武警总部是武警部队的领导指挥机关。

武警部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兵役法》和中国人民解放军的条令、条例和有关规章制度,享受中国人民解放军的同等待遇。

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在平时主要担负执勤、处置突发事件、反恐怖、参加和支援国家经济建设等任务,战时配合人民解放军进行防卫作战。

黄金部队在十多个省区完成38个地质勘查项目,为国家探明一批具有重要价值的黄金矿产资源。

森林部队多年来扑灭森林、草原火灾数百起,为保护国家自然资源作出了贡献。水电部队参与承建青藏铁路、西气东输、南水北调、大型水电站等21个国家重点工程项目的建设。

交通部队负责新藏、川藏公路管护,承建的国家高等级公路、特长隧道和桥梁建设等项目,合格率达100%。

武警官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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