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首页 > 经典书库 > 中国辞典

民兵和预备役制度

书籍:中国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综合性图书 五洲传播出版社《中国辞典》第107页(247字)

民兵是武装力量的组成部分,是人民解放军的助手和后备力量。

预备役是公民在军队外所服的兵役。

义务兵和志愿兵退出现役时,符合预备役条件的,由部队确定服士兵预备役;经过考核,适合担任军官职务的,服军官预备役。

28岁以下的退出现役的士兵和经过军事训练的人员,以及参加军事训练的人员,编为基干民兵;其余18岁至35岁符合服兵役条件的男性公民,编为普通民兵。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