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
书籍:简明社会主义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128页(338字)
压迫和奴役其他民族的民族称为压迫民族,受其压迫和奴役的民族称为被压迫民族。
资本主义进入帝国主义阶段之后,世界领土被瓜分完毕,帝国主义殖民体系形成。据此,列宁把世界上的民族划分为两大部分:一部分是人数众多的被压迫民族;另一部分是人数甚少、拥有巨量财富和强大军事实力的压迫民族。在帝国主义时代,民族问题已同殖民地问题汇合一起,超出了一国范围,变成了殖民地、半殖民地被压迫民族和人民反对帝国主义、殖民主义的奴役和压迫,争取民族独立和解放的世界问题。把民族区分为压迫民族和被压迫民族的观点,是列宁关于民族和殖民地问题理论的重要内容。
它既是关于民族自决权思想的基本依据,又是关于“全世界无产者同被压迫民族联合起来”的战略口号的理论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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