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北对话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江苏人民出版社《简明社会主义辞典》第243页(699字)

指发展中国家和发达国家为解决两者间的经济关系问题而进行的“对话”。

因为发展中国家大都在南半球,习称“南方”;发达国家大都在北半球,习称“北方”,故有“南北对话”之称(据称是英国劳埃德银行总经理弗兰克于1959年第一次使用“南北问题”的提法)。南北对话的内容包括能源、粮食、货币体制、资金转移、贸易等方面。

由于历史原因,南北双方在经济关系方面长期存在深刻的矛盾。发展中国家在取得政治独立后,迫切要求发展经济,改变现存国际经济关系中的不合理状况,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

1964年,联合国举行了第一届贸易和发展会议,就此进行了讨论。1975年12月和1977年5月举行的国际经济合作会议,就是一个“南北对话”的国际经济会议。1977年11月29日,根据世界银行行长麦克纳拉的建议,成立了“国际发展问题独立委员会”,又被称为南北委员会,主席为前西德总理勃兰特。委员会就促进南北对话问题,从1977年12月起多次举行会议,起草报告。

根据发展中国家的建议,1980年联大第十一届特别会议主要议题之一是《关于经济合作促进发展的全球谈判的程序和议程》。但由于多方面原因,特别是以美国为代表的西方发达国家对此抱消极态度,使南北对话一直没有取得实质性进展。1981年10月22日,在墨西哥的坎昆举行了关于合作和发展的国际会议,即南北对话首脑会议。参加会议的有22个国家的代表。

会议就恢复全球谈判问题以及南北经济关系中迫切需要解决的一些具体问题进行了广泛的讨论和磋商,对改善南北关系起了一定的促进作用。中国政府派代表出席了这次会议,并提出了发展国际经济合作的五项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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