差额价值
书籍:《资本论》辞典
出处:按学科分类—马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7页(538字)
市场价值和个别价值之间的差额。
这个范畴是马克思在《剩余价值理论》中为考察农(矿)产品在各种不同供求状况下,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的数量变化而提出的(见26Ⅱ·298-299)。差额价值与级差地租的含义基本上相同,只不过它是就单位产品来说的,而级差地租则是就一定地段所生产的全部产品来说的。
在一般情况下,由同一生产部门内部的竞争形成的产品的统一的市场价值,决不能大于在劣等土地上生产的产品的个别价值。由于绝对地租等于市场价值超过生产价格的余额,级差地租等于市场价值与一定地段所生产的全部产品的个别价值的差额,差额价值的各种数量变化,会引起绝对地租和级差地租的各种数量变化。
如果在有的土地上生产的产品的个别价值高于市场价值,那么用市场价值减去个别价值就得出一个负的差额价值。在这样的土地上生产的产品不仅不能提供级差地租,而且不能提供全部绝对地租。
相反,如果在某一级的土地上生产的产品的个别价值低于市场价值,那么用市场价值减去个别价值所得到的差额价值就是正的。在这个等级的土地上生产的产品所得到的差额价值的总和,就形成了它的级差地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