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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16页(593字)

国家凭借其权力对一部分社会产品进行分配和再分配所形成的分配关系。

财政是随着国家的出现而产生的。国家为维持自身的存在并实现其职能,必须消费一定的物质资料,因此,“为了维持这种公共权力,就需要公民缴纳费用——捐税。捐税是以前的氏族社会完全没有的。”(21·195)捐税和管理捐税的专门机构的产生,就标志着在社会产品的分配关系中,已分离出一种以满足国家行使其职能的物质需要为目的的分配关系,即国家财政。

不同社会经济制度下的财政具有不同的阶级实质。在剥削阶级占统治地位的社会里,财政是剥削阶级凭借国家权力强制地、无偿地占有劳动人民创造的一部分剩余产品的手段。

财政分配关系是通过国家的各种财政分配活动实现的,而国家的财政分配活动又会反作用于它所赖以建立的社会经济基础。马克思在《资本论》中揭示了国家财政活动在资本原始积累过程中的重大作用。

他指出,资本主义工场手工业时期在欧洲各国流行起来的国债制度,作为其必要补充而出现的近代税收制度以及保护关税制度,实际上都成了对农民、小手工业者等独立劳动者进行暴力剥夺,使社会财富加速资本化,从而强行缩短从封建生产方式向资本主义生产方式的过渡时期的人为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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