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价值实体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273页(682字)

价值的质的规定性。

抽象人类劳动的凝结。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奠定了劳动价值论的基础,他们把价值归结为劳动,把价值量归结为劳动量。但是他们的分析是不彻底的。

亚当·斯密有时认为商品价值由生产商品时所耗费的劳动所决定,有时又认为商品价值由购买到的劳动所决定。

大卫·李嘉图坚持价值由生产商品所耗费的劳动所决定,但是他把价值看成是商品的自然属性。因此古典学派从来不问:劳动为什么表现为价值?劳动量为什么表现为产品的价值量?李嘉图只考察了价值量,他实际上把劳动只当作价值量的尺度来考察。

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不研究或不了解价值实体本身”(19·421),对价值问题的“质的方面”“没有加以阐述”,被“忽视了”(26Ⅲ·141)。马克思在批判继承资产阶级古典政治经济学的基础上,建立起完整的科学的劳动价值理论,阐明了价值的实体。

马克思首先分析了商品的使用价值和交换价值,指出,在任何社会,使用价值总是构成社会财富的物质内容,但是在商品社会中使用价值又是交换价值的物质承担者。交换价值首先表现为一种使用价值和另一种使用价值相交换的量的关系或比例。接着指出,使用价值不同的商品所以能够按照一定的比例互相交换,这是因为它们都是人类劳动的生产物,都有人类劳动凝结在其中。“这些物,作为它们共有的这个社会实体的结晶,就是价值——商品价值。”(23·51)这样,马克思就从形式到内容上阐明了价值实体。从交换价值中把价值作为一个独立的范畴抽象出来,是马克思劳动价值学说的一个重要理论成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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