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因私经批准出境出国定居若干年后又返回的党员党籍处理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上海人民出版社《新世纪党的基层组织工作实务手册》第118页(178字)

因私经批准出境出国定居多年后又返回来的党员,本人提出要求解决其党籍问题时,由原所在单位党组织向本人说明,因他们长期脱离党的生活,原则上不能恢复党籍。回来后表现好的,可以重新申请入党。如有特别理由,认为可以恢复其党籍的,须经本人申请,由县或相当县一级的党委组织部门审查,报省(自治区、直辖市)委组织部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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