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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和形式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432页(2821字)

揭示事物的内在要素与这些要素的存在方式相互关系的一对哲学范畴。

内容是构成事物的一切内在要素的总和,形式是这些要素的结构或存在方式。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任何事物都是内容和形式的统一。内容决定形式,形式受内容制约,又反作用于内容。

内容和形式的矛盾表现在:同一内容可以有不同的形式,同一形式也可以服务于不同的内容。内容是不断变化的,形式是相对稳定的。

内容的变化要求突破旧形式,代之以新形式。内容和形式在一定条件下可以互相转化。在发展过程中,往往对前者是形式的东西,对后者是内容,层层类推,形成一条内容和形式交叉的长链。

在《资本论》中,这对范畴的运用贯串全书。

马克思在分析价值和交换价值时说明了内容和形式的辩证统一。价值是人类一般劳动的凝结,交换价值是“价值的必然的表现方式或表现形式”(23·51)。

价值形式随着内容的发展而不断变更,从不完全的形式逐渐过渡到完全的形式。简单价值形式是和商品交换还处于偶然状态的时期相适应的。随着社会分工和私有制的发展,出现了较为发达的交换,从而扩大的价值形式就取代了简单价值形式。

商品生产的继续发展,使扩大的价值形式也不能适应内容的要求了,于是一般价值形式出现了。

黄金占据一般等价物的位置,使价值形式发展到它的最高阶段:货币形式。形式不断适应内容的变化,也促进了内容的发展。

价值形式越发展,商品交换和商品生产的活动天地就越大。货币是商品流通的最后产物,它又成为资本的出发点,而资本的出现又进而把一切都变成了商品。

价值形式的发展,并不仅仅是“形式”的变化,从简单价值形式过渡到扩大价值形式,再过渡到一般价值形式,都发生了本质的变化。但这并不否定内在统一性。“最后的形式总是把过去的形式看成是向着自己发展的各个阶段。”(46上·43)“最简单的商品形式……就包含着货币形式的全部秘密,因此也就包含着萌芽状态中的劳动产品的一切资产阶级形式的全部秘密。”(31·311)商品内在矛盾是价值形式发展的原因。形式发展到一定阶段,就产生了相对独立性。在简单价值形式中,某一商品处在等价形式上,这是偶然的。在货币形式中,黄金固定充当一般等价物,使其从商品界中独立出来。

但这种独立性还是不完全的。只有在资本形态上,价值才取得了完全的独立性。

在一定条件下,形式的独立性的加强,会产生假象。在价值形式发展中,“当一般等价形式同一种特殊商品的自然形式结合在一起,即结晶为货币形式的时候,这种假象就完全形成了。”(23·111)人的关系被当作物的关系来反映。

资本的产生,使这种假象形态发展到了顶峰。马克思正是在这个意义上揭示了商品拜物教、货币拜物教、资本拜物教的本质。

形式的多样性不仅表现为形式从低级向高级的发展,还表现为内容在运动中同时呈现多种形式。

例如,资本在循环中依次取三种形式。首先,资本表现为货币;其次,资本表现为生产要素;最后,资本表现为商品。

这些既相互独立又相互联系的形式共同表现一个内容。缺了任何一种形式,资本就不成其为资本。

这种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是以内容作为一个独立的,自我运动的实体为条件的。在资本周转中,内容被分割了。

货币资本、生产资本、商品资本独立出来,有了自己的运动形式。但任何一种职能资本都不能单独存在,在它们各自的运动形式中,都包含着统一的资本所要求的三种形式,只有“在三个循环的统一中,才能实现总过程的连续性”(24·121)。

形式视内容的状况不同还可分为抽象的形式和现实的(具体的)形式。

以经济危机为例:在简单商品生产下,商品流通中买和卖的分离中就已经包含着危机的可能性。它“无非就是危机的最抽象的形式,没有内容,没有危机的内容丰富的起因”(26Ⅱ·581)。“这个形式本身所包含的只是:危机的形式已经存在。”(26Ⅱ·582)这并不是说形式可以脱离内容而存在,而是说这个形式还没有充实着变危机的可能为现实的具体内容。“危机的存在以这些形式出现就是以危机的最简单的形式出现,也是以危机的最简单的内容出现,因为这种形式本身就是危机的最简单的内容。但是,这还不是有了根据的内容。”(26Ⅱ·584)从商品形态变化中买与卖分离所引起的危机的可能性,是危机的“第一个形态”;由货币作为支付手段所产生的危机的可能性,是危机的“第二个形态”,它比第一个形态具体,但也还是抽象的形式。只有在资本主义生产和流通的基础上,上述两种形式“在这里第一次获得了内容,获得了它们可以表现出来的基础”(26Ⅱ·582),危机成为现实的(具体的)形式。

内容和形式在发展过程中还会出现“转化”、“外化”或“异化”,形成特殊的、然而在一定关系下大量存在的“转化形式”、“外化形式”或“异化形式”。例如,生产价格是价值的转化形式,利润是剩余价值的转化形式。这些转化形式本身又可转化为更具体的形式。

例如,利润又转化为利息、地租等。

这种转化形式与前面说过的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形式不同,它不是内容在结构、程度、范围等方面的变化所引起的,而是特殊条件下内容本身有了新的特点;它不是形式的发展产生了相对独立性,而是形式适应内容的新特点,产生了与原来内容仿佛毫无关系的新形式;这种转化形式也不是拜物教,而是对象本身的实际存在形式。例如,在资本主义生产中,资本的本性要求把剩余价值看成全部资本的产儿,而不是一部分资本(可变资本)的产儿。于是,“在一极上,劳动力的价格表现为工资这个转化形式,所以在另一极上,剩余价值表现为利润这个转化形式。”(25·44)利润与剩余价值在量上一致,性质和来源已经改变。随着利润转化为平均利润,价值也就转化为生产价格。价值与生产价格、剩余价值与利润尽管在总量上一致,但对部门、企业来说,量上已有差别,内容也不同了。价值是人类一般劳动的凝结,生产价格是预付资本加平均利润;剩余价值是剩余劳动的价值表现,平均利润是预付资本与生产价格的差额。

利润转化为利息、地租等具体形式,并使这些具体形式与“只是在物质上不同的生产要素——自然界、劳动产品、劳动——发生关系”(26Ⅲ·538),而产生了“三位一体”公式。于是,“剩余价值的每一部分都表现为某种特殊原因的结果,某种特殊实体的偶性。”(26Ⅲ·538)问题在于,这些转化形式都是资本主义社会中的现实的形式。而促成这一连串转化的原因在于资本主义生产本身是一定历史阶段上的特殊形式。

形式是不能决定内容的。这些表现为完全“独立的”、“互不依赖的”各种转化形式必然具有内在的统一性。只要掌握其转化的条件,“把各种固定的和彼此异化的财富形式还原为它们的内在的统一性”(26Ⅲ·555),寻根溯源,就能找到转化链条尽头的那个真实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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