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铸币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704页(1310字)

以一定的花纹和形状表示它含有货币计算名称所指金的重量的金块。

它由货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产生。作为流通手段的金属货币最初是以条块形状流通,由于成色和重量不同,每次使用时都要鉴定和秤算,影响商品交换。于是某些大商人便在金属条块上打上印记,用他们的信誉保证货币中的重量和成色。

但是私人信誉有很大的局限性,不能适应商品交换发展的需要,后来国家将金属条块统一铸造成具有一定形状、重量和成色,打上一定标志的货币,这便是铸币。

铸币与金属条块原来只有形状上的差别。金铸币可以投进熔炉,再变成金块,反过来,金块只要送到造币局,就能取得铸币形式。

在流通中的金铸币量因商品总量增加而显得不够时,如果金铸币比金块贵,金块就被送往造币局换取金铸币;反之,当金铸币过多时,如果金铸币比金块贱,人们便把金铸币熔为金块。随着商品交换的发展,铸币在流通中不断被磨损而减轻重量,使名义含量和实际含量逐渐分离。这时,铸币名称虽然未变,但实际重量不同,其实际价值也发生变化。

一枚铸币的价值实际比另一个同名称铸币的价值大,但它们在作为铸币的职能存在上是等值的。金的名义含量和实际含量开始了它们的分离过程。“流通过程的自然倾向是要把铸币的金存在变为金假象,或把铸币变为它的法定金属含量的象征。”(23·145)

由货币流通造成的铸币实际含量同名义含量的分离表明,国家可以用较贱的金属来作铸币,甚至用纯粹象征性的符号来代替足值金铸币执行流通手段的职能,这便是辅币和纸币。“正如商品的交换价值通过商品的交换过程结晶为金货币一样,金货币在流通中升华为它自身的象征,最初采取磨损的金铸币的形式,而后采取金属辅币的形式,最后采取无价值的记号、纸片、单纯的价值符号的形式。”(13·104)

银记号或铜记号在流通中代表金铸币的一部分,它们自己的含银量或含铜量不是由银对金或铜对金之间的价值比例决定的,而是由法律确定。

金铸币由于按法律规定,损失金属含量到一定程度就失去铸币资格,不能永远执行铸币职能。同样,银记号和铜记号则由于按法律实现的价格限额是一定的,不能从自己的流通领域走进金铸币流通领域而固定为货币。例如,英国用铜币支付以6便士为限,用银币支付以40先令为限。

货币在流通中不断被磨损,需要得到补充和替换。为了替换磨损的铸币,必须支出一笔补偿费用。

在资本主义发达的国家中,这笔费用是很可观的。这种补偿费用属于纯粹流通费用,是社会财富为流通过程而牺牲的部分。用来补偿磨损的铸币的金,只能来自年剩余价值或年剩余产品。

金银作为铸币,在各个国家穿着不同的国家制服,形状千差万别,只限于国内流通。

一到世界市场,它们又要脱掉这些制服,还原为原来的金属条块形状。所以,马克思指出:“货币作为世界铸币,同形式规定无关,实质上就是商品本身,是无所不在的不受地方限制的商品。”(46上·1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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