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奥维尔斯顿男爵,赛米尔·琼斯·劳埃德

出处:按学科分类—列 山东人民出版社《《资本论》辞典》第822页(999字)

【生卒】:1796—1883

【介绍】:

英国银行家,辉格党人,资产阶级经济学家。

生于伦敦一位反国教牧师的家庭。先后就学于伊顿公学和剑桥大学三一学院。

1818年获文学士学位,1822年获文学硕士学位。1819年还在学校时,作为辉格党希斯地区的代表,就曾担任希斯议会下议院议员。

1826年,作为曼彻斯特议员候选人参加竞选,失败后即不从政,进入他父亲(当时是威尔士的一名部长)的银行,一面搞业务,一面研究财政金融问题。也曾在曼彻斯特弗里德里希·恩格斯的“欧门-恩格斯公司”任职。

1844年接替父职,任琼斯-劳埃德银行经理。1850年被封为男爵。

后半生,成为英格兰最大的富翁之一。

在经济学上,他注重实践,也重视理论。

早在1832年,即被公认为财政问题专家,所提关于财政问题的建议,常被政府采纳。在理论上,他拥护“通货学派”,认为商品的价值和价格决定于流通领域中的货币数量,目的在于保持稳定的货币流通,并认为纸币所必需的黄金保证和根据贵金属进出口情况调整纸币的发行量是达到该目的的唯一手段。

从这些错误的理论前提出发,他认为造成生产过剩经济危机的根本原因,在于他们所谓的“货币流通规律”遭到了破坏。奥维尔斯顿的上述观点,为1844年和1845年的罗伯特·皮尔制定银行法时所接受,成为当时英格兰银行立法的理论基础。

该法令规定,如果没有1450万英镑以上的十足黄金保证,就不准英格兰银行发行钞票。马克思把奥维尔斯顿称为这个银行法的“理论之父”,因为这个法令反映了奥维尔斯顿的全部金融学说。

经过大规模的实验结果,证明该银行法未收到任何成效。后虽经重大修改,然终究无济于事,1857年不得不宣布停止执行。

马克思在《资本论》中多次用很大的篇幅,逐条逐段地批判了奥维尔斯顿在理论和实践上的一系列错误观点。指出他追随李嘉图的货币数量论,把在流动形式上的货币当作流通手段孤立起来,错误地假定金不过是铸币,因而所有输入的金都会增加流通中的铸币,从而使物价上涨;相反,所有输出的金都会减少铸币,从而使物价下跌。

他写有若干关于财政问题的论文,收集在1857年由约·雷·麦克库洛赫于伦敦编辑出版的《关于硬币和纸币的论文及其他着作》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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