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贸易法渊源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5页(545字)

国际贸易法的表现形式。

国际贸易法的渊源有以下几种:(1)国际贸易条约,两个或两个以上的主权国家基于缔约国自由平等的意志和遵守国际上公认的一般准则,为确立它们之间在贸易经济关系中的权利和义务而达成的协议。国际贸易条约分为两个国家之间签订的双边贸易条约和两个以上国家参与签订的多边贸易条约。国际贸易条约是国际贸易法的重要渊源之一。

(2)国际贸易惯例。

在长期的国际贸易活动中形成的,由某些国际组织或某些国家的商业团体整理编纂成文,为广大国际贸易当事人普遍接受的贸易规则。如国际商会制定的《国际贸易术语解释通则》和《跟单信用证统一惯例》。

(3)各国国内法律中关于对外贸易的法律。(4)国际贸易判例。

国际法院的判例和一些权威性国际仲裁机构的裁决以及各国法院有关涉外贸易纠纷的判例。一些着名的判例所确立的法律原则为各国立法所接受,对国际贸易统一法的形成起了推动作用。这一渊源对于以判例为主要渊源的英美法系国家尤为重要。(5)国际组织的有关决议。

国际组织遵守国际法的一般原则,在职权范围内作出的涉及国际贸易关系的决定或决议也是国际贸易法的渊源之一。如联合国《关于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宣言》、《建立新的国际经济秩序行动纲领》、《各国经济权利与义务宪章》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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