经济技术合作协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5页(254字)

亦称“综合性贷款援助协定”。

为确定援助国在一定时期内向受援国提供经济技术援助的规模和范围,便于受援国安排本国的经济发展计划,而由双方政府签订的协定。经济技术合作协定的内容一般包括:(1)名称。

(2)序文。

载明协定原则和目的;(3)主文。

载明签约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贷款的币种、金额、使用期限和财政条件、贷款的使用范围、偿还期限和偿还方式、作价原则、贷款的帐务管理等)。(4)结尾。

载明协定的批准、生效程序、有效期限、签字日期、地点、使用的文字和代表签字等。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