贸易议定书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6页(295字)

亦称“年度贸易议定书”或“货物交换议定书”或“贸易协定议定书”。

两个或两个以上国家或地区或民间团体之间关于具体贸易问题而签订的协定。一般是为了执行贸易协定,或者为了修改、解释贸易协定中某些条款。

可与贸易协定同时签订,也可分开签订,作为贸易协定的附件。其基本内容是关于某一年度内双方的供应货物的货单、交付货物和支付货款办法等具体事项的规定。

中、长期贸易协定的年度贸易的具体事项,可通过签订年度贸易议定书加以规定。如果尚未有缔结贸易协定,也可先单独签订贸易议定书,作为进行贸易的临时依据。

贸易议定书通常由缔约国有关行政部门的代表签署后即行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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