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欧洲经济委员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06页(296字)

简称“欧洲经委会”。

联合国经社理事会所属区域性经济机构之一。1947年3月根据经社理事会的决议成立。

现有成员国34个,包括美国、加拿大、乌克兰、白俄罗斯。

总部在日内瓦。

其主要任务是:倡导和参加有关促成一致行为的各种措施,以发展欧洲经济建设,提高欧洲经济的活动能力和生活水平,维持和加强欧洲国家间及其与世界其他国家间的经济和贸易发展。其组织机构有:大会、专门委员会和秘书处等。

副部长级全体会议为最高权力机构,每年召开一次例会,下设有贸易发展、工业及原料、钢铁、电力、煤炭、农业问题、内陆运输、木材、住房问题、人力等专门委员会。秘书处为执行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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