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粮食理事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08页(438字)

联合国系统中的一个职能机构。

根据1974年世界粮食会议建议,同年11月联合国大会决定成立。总部在罗。其宗旨和任务是:促进为履行联合国大会粮食问题有关决议所采取的必需行动;协调各国政府以及联合国系统有关机构之间的粮食政策;研究国际粮食的生产、贮备、贸易、消费等重大问题;确定发展中国家所需农业援助的数量和缺粮国的标准;帮助非洲国家制定消除饥饿和营养不良的粮食发展战略;每年向联大呈交有关国际粮食问题的报告和建议;定期召开会议和发布有关情报资料。理事会36个成员由经社理事会提名经联大选举产生,每年改选1/3。

理事会设有主管日常行政事务的秘书处。秘书处由执行主任负责,其人选由联合国秘书长同各理事国、粮农组织总干事磋商后任命。1982年以来,中国一直是理事会成员。第13届会议于1987年6月在北京召开,通过了《北京宣言》。

1988年5月23-26日在塞浦路斯尼科西亚举行的第14届会议上通过《战胜世界饥饿的塞浦路斯行动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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