联合国开发计划署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09页(589字)

联合国主要的多边技术援助机构。

是联合国系统内最大的多边技术援助机构。根据1965年11月第20届联合国大会决议,由1950年7月1日设立的“扩大技术援助计划署”(Expanded Programme of Technical Assistance,EPTA)和1959年6月1日设立的联合国“特别基金组织”(U.N.Special Fund,UNSF)合并而成,1966年1月1日开始活动。总部设在纽约。经费来源主要靠联合国会员国以及参与联合国开发计划署的联合国专门机构的成员国自愿认捐。

该署向联合国大会负责,并通过经济及社会理事会向联合国大会报告工作。其宗旨和任务是:向发展中国家提供经济和社会方面的发展援助,派遣专家进行考察,担任技术指导或顾问和对受援国人员进行培训;帮助发展中国家建立应用现代科学技术方法的机构;协助发展中国家制定国民经济发展计划以及提高他们战胜自然灾害的能力;定期召开会议,交流经验和信息。

组织机构有:管理理事会,为最高领导机构,由48个理事国组成,任期3年,每年改选1/3,可连选连任;咨询局,由联合国秘书长和有关参加机构的行政首脑组成;秘书处,负责日常事务。机关刊物是《为什么,是什么,怎么办,在哪里》。

中国1972年开始向该署捐款。该署1979年9月在北京设立代表处,并多次向我国提供无偿技术援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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