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际咖啡组织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22页(572字)

国际咖啡协定的监督执行机构。

1963年12月根据美国等咖啡消费国与亚洲拉丁美洲咖啡生产国1962年9月签订的国际咖啡协定而成立。其宗旨和任务是:力求达到世界咖啡供求平衡,维持较稳定的咖啡价格;每年制定生产国咖啡出口定额和标价。

成员有74个国家。其中咖啡出口国有安哥拉、贝宁、科特迪瓦、玻利维亚、巴西、布隆迪、委内瑞拉、加蓬、海地、加纳、危地拉、几内亚、洪都拉斯、多米尼加共和国、扎伊尔、印度、印度尼西亚、马达加斯加、马拉维、墨西哥、尼加拉瓜、尼日利亚、巴拿马、巴布亚新几内亚、巴拉圭、秘鲁、卢旺达、萨尔瓦多、塞拉利昂、坦桑尼亚、多哥、特立尼达和多巴哥、乌干达、中非共和国、厄瓜多尔、牙买加49个国家;咖啡进口国有澳大利亚、奥地利、比利时、卢森堡、英国、匈牙利、丹麦、以色列、西班牙、意大利、爱尔兰、加拿大、塞浦路斯、荷兰、新西兰、挪威、葡萄牙、美国、芬兰、法国、德国、瑞典、瑞士、南斯拉夫、日本25个国家。

总部设在伦敦。组织机构有:(1)理事会。

由成员国代表组成,每年举行例会2次,研究价格等问题。(2)执行委员会。

由咖啡出口国和进口国各派8名代表组成。(3)世界咖啡促进委员会。由出口国代表组成。主要出版物是《季度统计公报》(Quarterly Statistical Bullet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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