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物出境鉴定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68页(237字)

国家文物行政主管部门对出口文物和个人携带出境文物进行鉴定、证明的行为。

文物出境鉴定是保护历史文化遗产的重要措施。在中国,文物出境由国家文物局指定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文物行政管理部门进行鉴定。

经鉴定许可出境的文物,由鉴定部门发给文物出境许可凭证。文物出境必须从指定口岸运出,海关根据文物出境许可凭证和国家有关规定查验放行。

个人携带私人收藏文物出境,经鉴定不能出境的,由文物行政管理部门登记发放或者收购,必要时可以征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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