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包装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192页(281字)

亦称“小包装”、“内包装”、“直接包装”。

以销售为主要目的,与内装物一起到达消费者手中的包装。它除了保护商品外,还有美化商品、宣传推广和便于销售的作用。

主要的销售包装容器有:纸盒、纸袋、金属罐、组合罐、玻璃瓶、塑料瓶、塑料薄膜袋、复合材料袋等。销售包装一般应说明商标、牌号、品名、数量,并根据不同的商品说明其规格、成分、用途或使用方法。

文字说明的设计要美观大方,简明易懂,实事求是。出口商品销售包装应以中、外文说明。

其文字、色彩、图案、标记应注意符合包装法规、标准和销售地区的风俗习惯、文化传统和语言文字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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