限制性商业行为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08页(362字)

企业或集团通过滥用或谋取滥用市场力量的支配地位,限制其他企业进入市场或以其他方式不适当地限制竞争,或者通过协议或安排造成对贸易或商业发展不利的影响的做法。

常见的限制性商业行为有:(1)旨在减少或消灭组合的各个成员之间的竞争的行为。例如,产量定额协议、达成设立售货站的协议、价格协议、关于报导价格的协议。

(2)旨在减少或消灭组合以外的其他企业与组合进行竞争的行为。例如,由组合的各个成员达成协议,以不正常的低廉价格销售产品,迫使竞争者退出市场;拒绝向某一家竞争者出售必要的机器设备、原材料、零部件或向对方索取歧视性的高价。(3)在供应商与销售商关系上的限制性商业行为。例如,出口限制、搭卖条款、片面的回授条款、对生产数量的限制、对使用竞争性技术的限制、对使用当地人员的限制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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