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业设计作品

出处:按学科分类—政治、法律 广东人民出版社《国际贸易法大辞典》第221页(367字)

工程、工业部门为施工和生产事先绘制的、以线条表现工程或产品的结构、分解的图纸及对图纸的文字说明。

包括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如建筑施工图、机器构造图等。此类作品旨在指导工程施工或产品制造。总体上,这类作品的一部分可归入图形作品。一部分可归入文字作品。

工程设计图一般包括总体图、结构图、施工图等形式;产品设计图包括工艺改进设计图、新产品的设计图等。但工程或产品的外观设计图或模型,不属工业设计作品。

由于这类文字作品的图形与说明文字密不可分,并且这类作品的创作必须较严格地遵循科学技术上的相应要求,因此它与带有较多随意性的美术作品也有别。凡符合着作权法规定的工程设计和产品设计图都可享有着作权。

他人未经许可不得擅自复制。但是按照工程设计、产品设计图纸及其说明进行施工、生产工业品,不属侵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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